商之都霍邱商厦被授予“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来源:商之都 时间:2019-10-17 浏览量:11559
10月,商之都霍邱商厦被霍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授予“霍邱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有效期为2019年8月-2023年7月。
商之都霍邱商厦一直致力于为顾客朋友们打造温馨、舒适、放心消费的购物环境,严格执行《服务规范20条》,要求每位员工熟记、熟知,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商厦实行总值班制度,每天督查人员至少2次现场检查服务规范执行情况,每月两次“三信”检查。
获此殊荣是政府有关部门及广大消费者对商之都霍邱商厦创建放心消费工作的肯定,商厦将以此为新起点,进一步完善管控体系、创新管控流程,践行诚信承诺、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辜负政府部门、广大消费者的期待。
(欧阳洪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