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直属公司外部董事机制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来源:徽商集团 时间:2021-11-05 浏览量:8435
为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集团专门出台了《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在集团内部选择了7位中层管理人员,成立了首批直属(控股)公司外部董事队伍,分别派往下属9家公司担任专职外部董事。
10月29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潘友华,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陈琼,纪委书记郑洪国向专职外部董事作了集体任前谈话和廉洁谈话。潘友华董事长要求外部董事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规党纪的学习,强化理论武装;二要提高能力水平,加强能力建设,注重行业知识的学习,了解任职公司的业务情况和竞争对手,指导公司经营发展;三是要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规矩意识,守住底线、不踩红线;四要加强团队建设,搞好团结,形成合力。
11月1日至3日,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陈琼和集团有关部门负责人送7位外部董事到各自任职公司到任。陈琼副书记对外部董事和各相关公司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外部董事要积极适应新的岗位变化,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并掌握所在公司情况,增强履职能力;二是各公司要有效发挥董事会成员的专业专长,加强沟通交流,努力实现科学决策、规范决策、民主决策,提升公司现代化治理能力;三是外部董事要担当尽职,积极参与企业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分析和决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意见建议,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困难问题,切实履行好集团作为出资人赋予的责任使命,共同促进集团做强做优做大,奋力推进集团高质量发展。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