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集团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暨内部控制体系监督评价工作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来源:徽商集团 时间:2024-10-15 浏览量:1177
徽商集团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暨内部控制体系监督评价工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S-B-111 ),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小组于2024年10月11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1)01包安徽省徽商集团物产有限公司
第一成交候选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响应报价975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响应报价:900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响应报价91000元)
(2)02包安徽省徽商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成交候选人: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响应报价:7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响应报价:630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响应报价6300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8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采购人: 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18756901198